战略措施
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。凝聚华,建设华冶,打造大宗产品交易服务业领军企业。
工会干部要求
要热爱工会事业并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;要对广大员工抱有深厚的感情,真正想员工所想,急员工所急;要熟悉工会业务知识,能够运用恰当的工作手段、方法开展工作;要深入群众,时刻把握员工的脉搏,保持与员工的密切联系。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。
第一条 工会主席在党支部的领导下,主持工会全面工作。
第二条
组织全体员工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,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讲话,贯彻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紧紧围绕董事会和党支部的中心工作,落实党支部的决议,当好党支部的助手和参谋。
第三条
组织好工会委员会、常务委员会的分工和协作,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、传达、贯彻上级有关对工会工作的指示,研究、部署、检查工会工作,经常研究工会的理论和政策,结合华冶集团实际情况,总结工会工作经验,不断提高华冶集团工会的工作水平。
第四条
有计划地组织工会干部和员工学习政治理论、业务知识和文化科学知识,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国家政策、法令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,廉洁奉公、忠于职守,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。
第五条
发扬党的优良传统,密切联系群众,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反映意见。关心员工生活,深入了解员工生活状况,积极维护员工的根本利益,及时向集团反映员工的合理要求、意见和困难,并配合集团公司帮助解决。
第六条 加强工会队伍的建设,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,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,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问题,办好“员工之家”。
第七条
负责筹备工会代表大会和员工代表大会,并向大会报告工作,主持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。在员代会闭会期间,领导各专门工作小组监督、检查大会决议、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,并完成董事会要求的各项工作。
第八条
协调各部门关系,经常向董事会和党支部请示、汇报工会工作,主动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。定期向上级工会和员工报告工作,接受指示意见和建议,不断改进工作。
第九条 完成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